居民医保实行一年一缴,缴一年保障一年。参保后参保人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享受当年的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住院、大病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能享受医疗救助,参保人异地就医也可获得对应的医疗保障(门诊和住院待遇)。
主办:临沧市人民政府
承办及维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53090202000021号
备案序号:滇ICP备05000018号
政务服务热线:0883-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00004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及邮箱:0883-2122496 lcsxxgk@163.com
涉企侵权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