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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2024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公告


来源:临沧市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4-05-07 14:36:3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和《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中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教基〔2015〕30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临沧市2024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工作公告如下。

一、评议学科

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个学科。

二、评议范围

(一)教材同步练习类。主要是与普通高中评议学科中的必修、选择性必修教材配套的同步练习册。

(二)寒暑假作业类。主要是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寒暑假和高三年级学生寒假用于复习的材料。可以每科1册,也可多科综合,鼓励跨学科设计。

(三)考试辅导类。主要是高三年级用于学习巩固和考试辅导的复习材料。

(四)其他。主要是普通高中用于辅助学习的工具用书,包括英语听力相关材料,普通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报告册,历史图册、历史填充图册、地理填充图册(地理图册被纳入教学用书目录,不参与普通高中教辅评议)。

以上送评的各类教辅材料应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即2017年版课标和教材)配套,教辅形态主要为图书。

三、送评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教辅材料送评单位为出版单位或编写单位,普通高中教辅材料代理商(机构)不得进行送评。出版单位应具有中小学教辅出版资质,送评的教辅材料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之内。

2.送评教辅材料的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3.送评教辅材料必须为正式出版物或已完成编写并列入出版计划且能确保按时出版发行的出版物。

4.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须依法取得所配套教材著作权人授权。

5.历史图册、历史填充图册、地理填充图册应根据《地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送审,并取得相应审图号。

6.送评教辅材料实行主编负责制,单位组织编写的需要明确主编,不得以编写组形式出现。

7.送评教辅材料主编及编写人员应政治可靠,经所在单位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应当具有相应学科专业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政策、相关教材及教学实际。

(二)内容要求

1.送评教辅材料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倡导的教育理念,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适宜性。

2.送评教辅材料的文字和语法规范、准确、简练,名称、名词、术语、计量单位等采取国际或国家统一规定。外国人名、地名采用通用译名。引文、摘录准确,照片、地图、插图、图表与内容配合紧密,位置适当。

(三)质量要求

1.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

2.教辅材料的纸张、印刷质量、字体、字号和行空等,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执行。

四、送评材料

(一)送评材料目录

1.临沧市2024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送评表(见附件1,提交可编辑电子版一份、加盖送评出版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扫描件一份。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件命名格式为“送评表+出版单位规范性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需包括“+”)

2.临沧市2024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送评单位承诺书(见附件2,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扫描件一份,扫描件命名格式为“承诺书+出版单位规范性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需包括“+”)

3.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出版单位出版许可证、印刷企业印刷经营许可证、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资质证明,现场核验原件,提交加盖送评出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扫描件一份,扫描件命名格式分别为“出版许可+出版单位规范性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印刷许可+出版单位规范性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教辅出版资质+出版单位规范性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需包括“+”)

4.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编写的同步练习册须提交教科书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现场核验原件,提交加盖授权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扫描件一份,扫描件命名格式分别为“授权证明+出版单位规范性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需包括“+”)

5.图册和填充图册须提交《地图审核批准书》(现场核验原件,提交加盖送评出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扫描件一份,扫描件命名格式分别为“审图证明+出版单位规范性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需包括“+”)

6.教辅材料送评样(白皮书)5套(封面、扉页均为白色,不得出现教辅材料名称、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等相关信息,封面样式见附件3)

(二)送评材料安排

1.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请各送评单位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准备,确保材料完备准确。

2.接收送评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接收送评地点: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350号3008室)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老师,0883-2122824

五、注意事项

1.本次送评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材料,送评单位必须亲自将所有材料送达并进行确认,所有送评材料均不退回。

2.受理送评以所有材料完整送达时间为准,材料不全或逾期未送达的,不予受理和评议。

3.一个学科配套同步练习册送评数少于3种的,该学科教辅材料不予评议。该学科教辅由临沧市普通高中教辅材料使用评议委员会另行指定。

4.经评议后列入临沧市普通高中教辅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在3年公告有效期内更换出版单位的教辅材料从本次公告目录中删除。

5.经评议后列入临沧市普通高中教辅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出现无法按时出版或不能确保课前提供的从本次公告目录中删除。

6.经评议后列入临沧市普通高中教辅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要按程序将经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审核盖章的教材价格核定表报省发展和改革委核定零售价格。当学期经省级有关部门核定最高零售价格,进入当学期云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最高零售价格公告后,学校方可征订。

7.本次教辅评议不收取送评单位任何费用。

8.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中小学教辅材料。

9.所有与评议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廉洁自律。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临沧市普通高中教辅材料使用评议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发布人:教育体育局-李才智      编辑:李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