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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民政局关于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年检的10个社会组织予以注销的通知


来源:临沧市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3-12-28 10:02:5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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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民政局于2023年12月7日在临沧市民政局政务信息网上发布了《临沧市民政局关于对连续二年以上不参加年度检查工作的社会组织作出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期为15天,现公告期已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2023年11月22日我局组织未参加年检工作的社会组织召开了《临沧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推进会》,会后下发了《临沧市民政局关于限时完成2022年度年检工作的提醒通知》,要求未进行 2022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务必于2023年12月15日前进行年检,但在我局工作人员与上述社会组织联系了3次的情况下,均未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12月7日我局在临沧市民政局网站上对上述社会组织进行了作出注销的公告,公告期限为15天,上述社会组织在公告期间仍可前来办理年检和换届手续,但以上社会组织在公告期内仍没有前来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和《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连续二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注销处理,以上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一律作废。社会组织注销后,不得再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按非法社会组织查处。

特此通知


临沧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