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省级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公布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公布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临沧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推进情况统计表调查方案主要内容
附件
临沧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推进情况统计表调查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全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推进情况进行调查,促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实施,推动《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临沧市委关于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乡村全面振兴。
二、调查范围
(一)实施百村示范。在已启动400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和基本实现自然村15项指标的基础上,整合人、财、物等一切资源,以自然村为单位,按照示范引领的原则,采取市、县、乡、村统筹推进的方式,扎实抓好500个自然村整治示范村建设。
(二)实施千村整治。在全市937个建制村、7574个自然村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循序渐进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突出“三整治一推进一提升”,全面改造村容村貌,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大改善、乡风文明大提升,打造一个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
调查范围涉及8县(区)乡镇驻地示范村、公路沿线示范村、产业发展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特色示范村五种类类型500个示范村建设的政府投入和群众投入资金情况及美丽乡村、洁净庭院、鲜花盛开的村庄建设情况。
三、调查时间
本统计表实行季度统计,每季度数据在本季度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