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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5-15 15:21:4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县、自治县、区供销社: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近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部署要求,现就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扛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内蒙古发生“2.22”露天煤款坍塌特大矿山事故,云南曲靖宣威“4·6”、曲靖陆良“4·14”、昆明阳宗海“4·21”、丽江宁蒗“4·24”等多地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极为深刻。同时,受冷空气、孟加拉湾风暴影响,预计5月11至15日我省将出现一次持续性较强降水过程,其中滇南、滇西将出现中到大雨局部暴雨,过程累计雨量为50至80毫米,局地超过100毫米,并伴有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全市防汛形势严峻。各县(区)供销社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和针对性措施,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对各县(区)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督促、抓落实。要以开展好“5·12”防灾减灾日和6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抓手,强化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培训。要督促指导社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层层传递压力,级级压实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职责分解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要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存在风险隐患的领域和环节及时警示提醒,做到抓早抓小、抓严抓实,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整改到位,对发生安全生产问题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演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

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县(区)要按照当前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今年“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暨防灾减灾宣传周、全市防汛抗旱等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要求抓细抓实本系统内各类灾害排查防控工作,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全系统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防汛大检查,重点对危旧房屋、低洼网点、易山体滑坡地带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危房、危墙、老旧设施等薄弱隐患点进行除险加固。对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逐一建立台账,落实闭环管理,能立行立改的百分百整改到位,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各县(区)供销社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请示汇报,及时将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及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科报告。联系人及电话:李建权 3066549,邮箱:914011681@qq.com。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5月12日

抄送: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