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
填报单位:临沧市财政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老师 13908839227 |
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服务对象 | 办理情况 |
1 | 做好志愿服务活动 | 组织党员参加“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志愿服务活动,为民办实事。 | 组织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参与报到服务 | 根据各社区组织情况督促单位党员认真参与 |
2 | 兜牢民生底线 | 及时下达各级民生项目资金,确保特殊、困难群体民生福祉。 | 各县(区)及部门民生资金保障范围 | 1至4月份相关财政资金已拨付 |
3 | 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 | 牵头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 全市符合减税降费经营主体 | 一季度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769万元,累计办理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5661户次300万元。 |
4 | 推动阶段性减免房屋租金 | 对2022年承租市属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情况进行检查。 | 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收集各市属国有企业相关情况 |
5 | 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 做好对县(区)财政业务的指导工作。指导各预算单位、各县区做好账户管理工作;做好各预算单位财政决算及财政总会计核算指导工作,指导县(区)做好财政决算及财政总会计核算工作。 | 各县(区)及市级部门各预算单位 | 完成2023年预算编制,2022年度决算待上级批准 |
6 | 配合人社部门做好社保费缓缴工作以及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 | 一是执行好国家和省缓缴社保费相关政策;二是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阶段性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三是对社保基金收支、结余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基金安全。 | 符合条件的全市社保人员 | 国家和省缓缴社保费相关政策(政策截止4月30日结束,暂无统计数据);2023年一季度,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97.47万元,支出完成862.35万元 |
7 | 服务挂钩重点民营企业 | 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 | 永德县天卫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永德县昆商医药有限公司 | 完成1季度走访调研 |